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推荐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原则
1、学院将学校下发的申报指标分配到各个系部,由系部组织推荐。专业系部推荐的项目,负责人必须是本系部学生(建筑电气除外);电工电子学教学部、实验中心、建筑电气3个系部推荐的项目,负责人可为我院任意专业的学生。各系部推荐指标分配情况见附表1。
2、高度重视,广泛动员,积极组织低年级(建议一、二年级为主)学生申报,主动与指导老师对接,真正发挥“大创”项目的学生培养功能。
3、项目推荐可参考学校评审依据,既要体现公平、公正原则,又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5月29日~31日,辅导员广泛宣传动员,组织学生主动申报,并将项目负责人信息汇总至教学办公室;
2、6月1日~6月3日,学院组织老师与学生对接,填写《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》,并按照学生专业归属提交给系部主任。
3、6月4日~6月10日,由系部组织评审推荐,并将推荐结果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。
4、6月11日~13日,学院对各系部推荐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。
三、相关要求
1、同一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团队申报,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两位。
2、请各系部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,要求各申请人充分理解《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》中“填表说明”,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。
3、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,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。
4、项目导师要求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,并承担过科研课题,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,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。
5、对于拟推荐的国家级“大创”项目,原则上需要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(在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,可由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,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)作为结题条件。
附表1:
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各专业推荐指标
专业(系部) | 总指标数 | 其中国家级 | 备注(21级和22级班级数) |
自动化 | 10 | 3 | 8 |
电子信息工程 | 10 | 3 | 8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 6 | 2 | 4 |
通信工程 | 8 | 3 | 6 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 9 | 3 | 8 |
电气中外 | 5 | 2 | 4 |
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| 5 | 1 | 2 |
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| 1 | 1 | 0 |
电工电子学教学部 | 3 | 1 | 0 |
实验中心 | 3 | 1 | 0 |
合计 | 60 | 20 | 40 |
说明:
(1)请主要动员21级和22级学生申报。
(2)如果总指标数不能完成,国家级指标将会按比例缩减。
(3)指标数仅是对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的约束,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我校任意专业,鼓励跨学科、跨专业、跨年级合作项目。
我院
2023年5月29日